廢舊電腦回收的三種不同模式
來源:www.byc-pac.com         發布時間:2020-12-24
一,以第三方為主體的回收模式
通過交給第三方回收,生產企業可以集中精力做好核心業務,提高競爭優勢。但目前國內專業的第三方回收企業很少,規模也比較小。隨著我國廢舊電腦年增量的快速增長,完全采用第三方為主體的回收模式,回收能力明顯不足以滿足回收需求;如果一定要交給第三方回收,只能與多個第三方合作,必然會增加回收成本;這違背了回收廢舊電腦的初衷。
二、零售商為主體的回收模式
由于零售網點分布廣泛,交通便利,對相關產品的性能指標有一定了解;同時,由于零售商與電腦用戶直接接觸,可以更好地了解用戶的需求和想法,零售商可以更好地把握客戶的心理,更好地為回收服務;但零售商技術和精力有限,無法完全滿足電腦回收的需求;此外,回收設施和設備的零售商無法隨時獲得回收所需的測試設備。
三、生產企業為主體的直接參與回收模式
生產企業有足夠的專業知識和資金來滿足回收需求,企業可以更快更直接地了解用戶對電腦的需求和評價,可以說是服務于多種目的。但是生產企業的核心競爭力畢竟是生產技術,不可能在回收項目上投入過多的精力、資金和人力資源,否則會導致本末倒置。而且很多生產企業都是在政府和社會的壓力下從事廢舊電腦回收的。因此,如果生產企業必須對廢舊電腦進行回收和拆解,并進行專門的回收處理,那么廢舊電腦的回收可能會成為生產企業的新負擔。因此,制造商會選擇與供應商或第三方合作,以降低成本和風險。